夏季天气炎热,用电量激增,火灾多发。为了避免发生火灾,《东莞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在日前正式施行,市民发现火灾隐患可电话举报,经消防部门核实后予以奖励。

    《办法》明确了奖励的范围:(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生产、储存其他物品的企业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二)单位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擅自拆除、停用的;(三)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举报的火灾隐患,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罚款金额的50%给予举报人奖励。对这些隐患,最高可以罚款50000元,也就是说,举报人最高可获得25000元奖金。

    根据《办法》,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进行举报,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专用电话,也可通过来信、来访、邮件等形式举报。举报时应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详细说明发现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重要证据,且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消防机关掌握。(记者:李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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