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房东们要注意了,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落实了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的疫情防控安全主体责任,并制定了《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指引》明确,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承担主体管理和连带责任,应督促租客做好所属镇街的“湖北来(返)东莞人员调查问卷”网上填报工作,告知租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如不如实申报,将会面临的相关法律责任。
《指引》提到,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一旦发现租客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特别是从疫情发生地来莞租客,要立即向所在镇街网格中心或防疫机构报告,并告知租客到医院接受相关检查。一旦发现需要居家隔离的租客擅自外出或其他不配合隔离的行为的,要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反映。
同时,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还要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加强出租屋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切实配合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记者:魏伟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