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基金会公布了《2015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市困难家庭学生不分户籍均可申请助学金。
方案提到,符合资助条件的,具有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在校(园)学生均可申请,资助对象从幼儿园至大学每年可获800到7000元的助学金。
据了解,资助标准会根据学龄阶段不同而有所差异。参照我市现行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发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年、小学800元/人•年、初中1500元/人•年、高中3000元/人•年和大学7000元/人•年标准发放助学金。新莞人家长认为,该助学方案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东莞。
新莞人家长:这样可以帮助更多外地的小朋友,这样才能更好扎根东莞。
记者提醒,有意申请的学生和家长要在5月15日前,填好申请表送到所在学校办理后续申请流程,每个环节都有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办理。(记者:魏伟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