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黑油违法行为,市经信局制定了打击“黑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加入违法“黑油”的监督工作。若举报“黑油”的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最高可奖励2000元。

    据悉,违法“黑油”包括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点、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以及非法加注行为。其中非法加注行为即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橇装装置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市经信局透露,若举报情况符合事实的,举报人能获取500—2000元的奖励。其中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能提供详细违法行为事实和直接证据并能协助查处,每起奖励2000元。

    市民如果发现有“黑油站”或流动非法改装加油车,可向东莞市经信局反映情况或者拨打12345政府热线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报警。(记者:李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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