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读书问题,近日,市教育基金会公布了《2017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符合我市经济困难家庭条件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年800至7000元不等的资助。记者了解到,我镇宣教部门已收到该方案,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到各村,有需要的学生可要抓紧时间申请。
据悉,方案规定,今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含高职、本科)在校(园)学生。申请的学生须符合以下资助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80元(含880元)、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我市低保边缘或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学生。或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也可以申请。此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藉在莞就读学生也可以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上述项相同)。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小学1000元/人、初中1500元/人、中职2000元/人、高中3000元/人、高职、本科7000元/人标准发放助学金。资助人数由市教育基金会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
记者咨询镇宣教部门得知,我镇已将相关方案通知下发到各村,需要申请的学生可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到户籍所在村(居)委,进城务工人员提交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经村(居)委调查并审核确认后,申请人在7月8日前提交到所在学校。(记者:谭恩婷 胡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