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凡是在2017年1月1日前在东莞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当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年票费,2017年4月30日为路桥通行年票费集中补缴期最后期限,机动车辆所有人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交滞纳金。
据了解,我市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此后东莞所有路桥不再单独设卡收费。但2017年1月1日前在东莞注册登记的车辆均需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年票费,并要求在2017年4月30日前补缴。缴费标准按2016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机动车辆所有人凭《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全市各年票点、东莞银行或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
值得留意的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为路桥通行年票费集中补缴期,机动车辆所有人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交滞纳金。逾期将由收费部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收滞纳金等措施。目前全市有年票收费点29个,加上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六百多个代收网点,缴费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各镇街。(记者:梁婷婷 胡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