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上午,我镇交警大队在文化广场开展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活动,围绕《刑法修正案(九)有关交通违法犯罪新修订内容,倡导广大市民及驾驶人认识知法、懂法、守法。
活动现场展出了多个交通安全相关知识的画板。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派发宣传资料,讲解《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交通违法犯罪的内容,动员驾驶人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
市民: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开车技术比较好,有的人(开车)速度稍微快一点,这样子(的情况)还是有很多的,路上也经常能遇到。交警这边也应该多做宣传,也是很必要的。
交警介绍,危险驾驶罪在原来的醉驾、飙车的基础上,增加了校车、客车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盗用他人驾驶证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一旦驾驶人的危险驾驶行为被定为犯罪的同时,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镇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多项危险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大队勤务中队长李伟东:我们借这个机会呼吁下,所有参与交通运输或者驾驶人,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就按照我们的(宣传)主题那样,拒绝危险驾驶,守法文明安全出行。(记者:郭雪珍)